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FDA)發布一份指南草案
將協助化妝品公司向 FDA提交化妝品工廠註冊和化妝品清單「全成分」
此舉顯示美國FDA對化妝品監管開始同步歐盟、東協及台灣正實施的化妝品產品資訊檔案(PIF)建置,該《化妝品設施和產品註冊和列名:行業指南》草案旨在幫助確保許多消費者日常使用化妝品的安全性,並依循MoCRA(現代化妝品管理法案)對設施註冊和產品列名的要求。
而美國MoCRA除了新規範,同時要求業者遵守FDA針對其他面向制定的法規,以下提供給您:
- 不良事件報告:負責人必須在收到客訴後15個工作日內向FDA報告與在美國使用化妝品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並在收到客訴後一年內提供某些附加信息,例如新的醫療信息初步報告。
- 工廠註冊:製造商和加工商必須向FDA註冊他們的工廠,並每兩年更新一次註冊。
- 產品清單:負責人必須向FDA列出每種上市化妝品之產品成分,並每年更新。
- 安全證明:負責人必須確保並維護記錄,以支持產品充分安全證明。
- FDA-化妝品生產設施GMP要求
- FDA-香料過敏原標籤要求
- FDA-檢測和鑑定含滑石粉化妝品中石棉的標準化檢測方法
楓編發現,台灣現行PIF檔案內對於產品中的成分及生產設施,與此草案所提出之規定相仿,這表示全球化妝品PIF檔案規範的確趨向同步化,大家知道明年七月前針對「特定用途化妝品」必須準備好哪些檔案備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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