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禁止美妝品使用12種物質

2025 美國 加州 法規 法律 禁止使用 物質 美妝品 2276號法案 有害成分

#香氛趨勢#美國加州法規

2025年起開始實施

  • 美國加州簽署第2276號法案,該法案成為美國第一個正式禁止在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中使用一系列有害成分的州。
  • 大會議員穆拉奇(Al Muratsuchi)提出了名為《州的無毒化妝品法》的第2762號大會法案,該法案從2025年開始禁止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化妝品中使用12種有毒化學物質。
  • 新法律禁止12種物質如下:
  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CAS號84-74-2)
  2.  鄰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CAS號117-81-7)
  3.  甲醛(CAS號50-00-0)
  4. 低聚甲醛(CAS號30525- 89-4)
  5.  乙二醇(CAS號463-57-0)
  6.  at 15(CAS號51229-78-8)
  7. 汞(CAS號7439-97-6)
  8.  對羥基苯甲酸異丁酯( CAS號4247-02-3)
  9.  對羥基苯甲酸異丙酯(CAS號4191-73-5)
  10. 間苯二胺及其鹽(CAS號108-45-2)
  11. 鄰苯二胺及其鹽(CAS第95-54-5號)
  12. 全氟烷基物質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及其鹽:
    ▸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七氟辛烷-1-磺酸(CAS號1763-23-1)
    ▸全氟辛烷磺酸鉀; 七氟庚烷-1-磺酸鉀(CAS號2795-39-3)
    ▸二乙醇胺全氟辛烷磺酸(CAS 70225-14-8)
    ▸全氟辛烷磺酸銨; 七氟辛烷磺酸銨鹽(CAS 29081-56-9)
    ▸全氟辛烷磺酸鋰; 七氟辛酸鋰磺酸鹽(CAS 29457-72-5)
    ▸全氟辛酸(PFOA)(CAS號335-67-1)
    ▸五氟十五酸銨(CAS號3825-26-1)
    ▸九氟癸酸(CAS號355-76-2)
    ▸銨nonadecafluorodecanoate(CAS號3108-42-7)
    ▸鈉nonadecafluorodecanoate(CAS號3830-45-3)
    ▸全氟壬酸(PFNA)(CAS號375-95-1)
    ▸鈉heptadecafluorononanoate(CAS號21049-39-8)
    ▸全氟壬酸銨(CAS號4149-60-4)
  • EWG總裁肯·庫克(KWG)表示:「加州人現在對日常使用的消費品的安全性有了更大的保證,包含乳液和沐浴露、牙膏、洗髮水、護髮素以及化妝品類的產品。」這標誌著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監管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是第一次像EWG這樣的團體與利益相關者、行業協會、個人護理產品委員會等各種各樣的團體一起,支持訂定更符合現今社會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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